車票無紙化報銷過程中需注意以下問題
1、電子客票報銷憑證,只能打印一次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必須在乘車之日31日內辦理報銷憑證,而且只能打印一次。
鐵路為了方便旅客,大部分車站在出站口設置了自動取票機,用于旅客在出站時順手取得報銷憑證。超過31日的,可聯系鐵路12306客服中心辦理。
2、不慎丟失不可以補辦
電子客票報銷憑證作為國家稅務部門認證的有價票據,不可重復辦理。因此,建議旅客打印報銷憑證后,務必妥善保管,防止遺失。
3、購票信息單不是報銷憑證
旅客為了方便,可通過網站打印或下載購票信息單,也可到車站指定窗口打印購票信息單。購票信息單不作為乘車憑證使用,也不是報銷憑證。
高鐵實現“無紙化”乘車之后,需要報銷的該怎么辦?
根據鐵道部鐵路客戶服務中心的相關公告,需要打印報銷憑證的旅客,可于開車前或乘車日期之日起30日內,憑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車站售票窗口和自動售取票機換取紙質報銷憑證;超過30日時,可通過鐵路12306客服辦理。車站工作人員建議:乘車后再打印報銷憑證。
存在改簽、退票情況怎么辦?
旅客使用電子支付方式通過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取票機、鐵路代售點購買的鐵路電子客票,均可通過12306網站或車站指定窗口辦理改簽、退票手續。已打印報銷憑證或使用現金方式購買鐵路電子客票的旅客,須到車站指定窗口按規定辦理改簽、退票手續。辦理改簽、退票手續時,須收回報銷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