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紙化報銷歸檔再次擴圍要聞
4月27日,國家檔案局會同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匯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實現“多次通行,一次匯總,打包下載,無紙化報銷歸檔”,標志著電子會計憑證無紙化報銷歸檔再次擴圍。
?《公告》優化了電子票據報銷入賬歸檔工作,明確通行費電子票據作為電子會計憑證與紙質會計憑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單位財務收支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
在滿足相關條件基礎上,單位可以僅使用通行費電子票據進行報銷入賬歸檔,不再打印成紙質件。具體報銷入賬和歸檔管理按照《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于規范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執行。
無紙化報銷如何實現高效、智能報銷
條件1:接收的電子會計憑證經查驗合法、真實。
條件2:電子會計憑證的傳輸、存儲安全、可靠,對電子會計憑證的任何篡改能夠及時被發現。
條件3:會計核算系統準確完整,可以有效的接受和讀取電子會計憑證和數據。同時可以按照國家統一的制度完成會計核算,并且能有效的防止電子會計憑證重復入帳。
條件4:電子會計憑證的歸檔和管理符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要求。
《通知》已經明確指出:符合檔案管理要求的電子會計檔案與紙質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電子會計檔案可不再另以紙質形式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