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有效票據的大致分類:
1、國家統一發票監制章的稅務發票(國稅局監制)
2、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含電子發票)、通用機打發票、通用定額發票
3、財政機關批準并統一監制的行政事業性收據
4、鐵路帶印戳的收費憑據
二、合法有效票據的要求:
1. 原始票據不能涂改、刮擦,內容與項目必須齊全。
2. 索取發票的內容必須和實際交易相符。
3. 發票應當清晰載明公司全稱、納稅人識別號(專票還需載明地址、電話、開戶行、賬號)、開票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與實際交易相符,必須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
4. 增值稅發票清單需經由稅控系統打印,否則為無效票據。
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應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
5.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財務將不予報銷。
